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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6年,1986年由市建筑设计院、房产公司设计室、市建设局设计室三家单位重组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收自支事业性单位,1987年升级为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1998年国家首批通过建设部甲级资质验证换证单位。
2021年12月,经市委研究同意成立中共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组织关系隶属市国资委党委。设党委委员7名,其中党委书记兼董事长1名,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并进入董事会。党委专职副书记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1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总工程师和总建筑师各1名。
2022年1月院公司完成转企改制,由自收自支的事业性单位改制为市属国有企业,归口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监管。2022年6月,经市国资委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核定院公司内设部门机构及中层管理人员职数具体为:设置12个内设部门,部门领导正职职数12名,部门领导副职职数21名。党政办公室中层管理人员职数3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2名;纪检监察室中层管理人员职数2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1名;财务部中层管理人员职数2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1名;业务经营部中层管理人员职数3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2名;总工办中层管理人员职数4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3名;方案创作所中层管理人员职数2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1名;第一设计所中层管理人员职数3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2名;第二设计所中层管理人员职数3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2名;第三设计所中层管理人员职数3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2名;市政设计所中层管理人员职数3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2名;规划设计所中层管理人员职数3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2名;岩土勘察设计所中层管理人员职数2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1名;2022年7月,经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同意成立中共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委委员5名,其中纪委书记(监察专员)1名、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
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综合性设计院,提供从规划、方案、初步、施工图到工程管理的整体项目服务,秉承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设计理念,鼓励创新、追求品质、完善服务、力求艺术与技术在设计作品中的完美结合,以此成为行业中的领先者。
院公司设有12个职能部门,其中4个行管部门、8个设计生产部门。现有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设计乙级(给水、排水、桥梁、环境卫生工程)、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咨询乙级等资质。拥有4家下属子企业:景德镇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景德镇市环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景德镇市环景建筑设计审查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一类、勘察专业二类、人防工程审图乙级)、景德镇市环球基地工程有限公司(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叁级)。
院公司现有职工296人,从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技术骨干50余人,拥有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63人(其中教授级高工3人,高级职称58人,中级职称101人),各类国家注册执业人员70余人。党委共设立2个所属党支部,党员42人。院公司成立以来承担完成了规划、建筑、市政等勘察设计项目千余项,获部、省、市级优秀设计奖达100多个,改制以来承担完成景德镇市重点设计项目30余项。
本院公司始终坚持技术新、质量高的创新方针,有良好的一套管理体系。1991年通过了全面质量管理达标验收。以“求实、创新、团结、奋进”的企业精神,坚持“质量第一、用户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宗旨,不断推出精品,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技术水平,竭诚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勘察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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